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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總統大選前民進黨所舉辦的316 萬人擊掌大遊行
紅燒魚我參加完台北萬人擊掌大遊行後
回到家打開萬惡的電視機
出現的大半新聞畫面不是萬人擊掌的景象
也不是藍色陣營抄襲、模仿的一定不行遊行大會
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的一句話乾女兒變成幹女兒
竟然越上各大統媒新聞頭版頭條
也讓原本對逆轉趕到希望的我們被打入黑暗深淵
我們失望的不是莊國榮的一句失言
而是大多數挺藍媒體
刻意的操作這件小事企圖拉大雙方差距
當然以結果而言,他們達成了目標
但在達成目標的選後,中國時報卻面臨半數裁員
在此同時香港媒體" 明報週刊 "卻來台創刊1
不知道被利用完後的這些棋子們
到現在能不能明白
中港資的媒體只是國民黨用來搶回政權的工具
政權搶回後,資金抽回
這些中港資媒體就可以以他們自己的名義光明登台了
選後莊國榮回到政大繼續任教
大家都知道政治大學是國民黨的黨校
不知道孕育了多少國民黨的高層
馬上之後,政大當然要向新政府
也就是他們的老長官們示好
於是政大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之規定
以「言行不檢有損師道,嚴重傷害校譽」為由
不續聘莊國榮。
但教師法中明訂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就不得聘任為教師
倘若教育部通過政大此案
莊國榮將因為粗話風波
不只是丟官、不續聘,還恐怕終生不得任教。2
莊國榮認為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理由是種汙辱
因為按照往例
這項條款通常只對犯下性侵、
性騷擾等確切罪行的教師開鍘2
若判定確定
莊國榮恐終身不得到台灣任何公私立大學任教
莊國榮說
「原來我在3月16日講的話,它嚴重性比殺人、
比性侵害還嚴重,所以就永久不能擔任教師。」
事實上我認為莊國榮此言的確比這兩種行為還要嚴重
殺人及性侵受害的可能只是單人或是幾個家庭
但是莊國榮這番言論
依照謝陣營網路執行長游惠如所言
當場讓謝長廷民調掉了四到六個百分點
使兩陣營差了八到十二個百分點
最後馬先生選上台灣總統
造成日後全台要面臨陸客來台所有疾病的侵害
以及萬物齊漲民不聊生的後果
難道這嚴重的結果
不比性侵或殺人罪犯的罪行還嚴重嗎?
對於這個判例
我對政大的判決並沒有特別的異議
畢竟學校是他們管的
但是凡事應該要有個統一標準
不能有雙重標準
讓我們看看前親民黨立委李桐豪的言論
2004年阿扁執政,李桐豪曾經說出
「竊國者阿扁是賊啊!這種賊是大賊啊!
這種行為是聞誅一夫紂,我們可不可以作成決議,
看到陳水扁就槍殺!」 3
可是立委離職後他依然在政大金融系任教4
讓我們比較一下兩人
李桐豪
學歷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經濟博士
任職 國立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
千古名言 "全民只要看到陳總統,都可以槍殺他"
法律罪行 教唆殺人
後果 繼續任教
莊國榮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學博士
任職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千古名言 "乾女兒變幹女兒"
法律罪行 公然侮辱
後果 不續聘
對於莊國榮事件政大副校長林碧炤日前表示,5
「我們是集中在校譽,學校政大的名譽
我們是集中在師道,師道是身教跟言教、
兩性平等的這種觀念
進到裡面來討論,最後大家的結論是說
這個應該是偏向於倫理道德,特別是師道
所以做了這樣的決定。」
如果政大判決適不適任適用這種標準
那即使李桐豪當時當立委法律上有言論免責權
但是涉及" 教唆殺人 "如此重大的言論
政大卻放任他繼續回政大任教
難道這不是雙重標準偏袒國親兩黨嗎?
1.中時大裁員,明報周刊登台
2.政大以"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不續聘莊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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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前李桐豪仍在政大金融系任教
5.政大副校長對莊國榮案表示" 師道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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