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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媒體和藍委爆料在海外設立帳戶一事

  前總統陳水扁14日傍晚召開記者會

  坦承夫人吳淑珍的確曾經將競選剩餘經費轉存海外帳戶

  並向公眾道歉!



  陳前總統表示

  「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決定選擇坦白」

  他也強調「願意接受批判和調查」。1



  在近兩年來兩黨鬥爭之下

  自紅衫軍上街頭以來

  阿扁是否貪污的問題就是泛藍群眾整日掛在嘴邊的話題

  本板自開板以來

  向來不為扁所偏袒及辯護

  一向認為司法問題交由司法

  所以面對相關的議題

  本板只寫過兩篇相關文章

  (請看
特別費除罪案喊卡!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本板始終認為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皆是歷史共業

  本是國民黨實在為求自肥而立下的特別款項

  其本質相同只是實施對象不同
 
  要無罪就應該全部無罪

  若有罪就應該往後的行政首長及總統比照規格出視明細

  因此國務機要費我始終認為交友法律去判決

  人民不應為審先盼



  然前日阿扁坦承有匯往國外的款項

  這才是犯行的證據

  當然這最後可以判成是貪污亦或只是申報不實

  結果都只是法律問題

  但在道德上,這已經是相當嚴重的瑕疵!



  自阿扁在黨外時期從政以來

  為了民主與自由

  為台灣盡了許多心力2

  例如創黨、美麗島雜誌的" 爭取百分之擺的言論自由 "

  廢除刑法一百條等等3

  雖然不全是阿扁一個人的功勞

  但若沒有這些民主先進

  台灣的現代還是不準集會結社,且沒有言論自由的時代

  甚至紅衫軍全都不能上街倒扁

  因為這全都違反刑法一百條

  然,現在都可以了



  即使如此,犯罪一樣是犯罪

  尤其對於不問政治的人民來說,貪污是重罪

  一句" 這些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就可以得到上百萬民眾的認同

  只是,如同我在"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文章中所說

--

  我一直說,中國歷史上政治與貪污就是分不開的事情

  並不是我認為貪污是對的

  貪污當然是錯的!

  只是我認為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糟糕

  貪污可以讓一個人或一個家庭有錢三輩子

  但是一個錯誤的政策會讓全國人至少受苦一輩子!

  若是要極端的區分

  一個貪污但是很有執行力、政見都做得到的總統

  與一個清廉但是無能、政見處處跳票的總統

  我相信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前者

--

  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黑金政治更是厲害

  例如三天前監察院剛開張就開出申報不實的罰單

  其中連戰先生在美房產近14億沒有申報

  監察院卻只開出10萬元的罰單4

  事實上連家的財產至今是個迷

  這14億房產也不過是鳳毛麟角

  保守估計從連戰父親連震東在台當官到現在連戰

  其財產少說也有兩百億5
 
  為什麼一個打過兩次總統大選的敗選人還能有這麼多財產

  只不過兩代從政不是嗎?

  難道是當官月薪上千萬嗎?

  其實這些錢從哪來實在是不言可預

  這也難怪為何總是自稱中國人的連戰卻能受到國民黨的尊崇

  喻為榮譽主席

  因為,國民黨需要他....



  回歸正題

  比爛並不能使阿扁無罪

  更不能讓民進黨往後選舉拿到選票

  但是選民應該要知道

  貪污,阿扁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原因在於台灣至今仍然沒有通過陽光法案

  所謂" 權力會讓人腐化 "

 
若沒有一套好的陽光法案通過

  貪物事件將來也不會根除!



  阿扁一生為台灣的民主自由而奮鬥

  在權力掌握之下終究難忍對金錢的誘惑

  請阿扁在最後關頭能誠實以對

  並以己身例子向社會力推陽光法案6.7

  以民意令一黨獨大的國民黨儘速通過

  不要讓國民黨自己裝清廉提出卻又不讓他通過

  這樣對台灣來說

  才是真正的民主進步!



  1.扁道歉:良心告訴我,不要繼續騙己騙人

  2.wikipedia,陳水扁生平

  3.wikipedia,中華民國刑法一百條

  4.連戰在美14億房產未申報,監察院只罰10萬!

  5.連戰的財產

 
6.維護形象,國民黨團提陽光法案

  7.馬英九政見說到" 要盡速過陽光法案 "


--

  延伸閱讀

  比例潘:
如果民主需要犧牲,就讓阿扁成為祭品吧!

  馬小九:給所有民進黨支持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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