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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和藍委爆料在海外設立帳戶一事
前總統陳水扁14日傍晚召開記者會
坦承夫人吳淑珍的確曾經將競選剩餘經費轉存海外帳戶
並向公眾道歉!
陳前總統表示
「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決定選擇坦白」
他也強調「願意接受批判和調查」。1
在近兩年來兩黨鬥爭之下
自紅衫軍上街頭以來
阿扁是否貪污的問題就是泛藍群眾整日掛在嘴邊的話題
本板自開板以來
向來不為扁所偏袒及辯護
一向認為司法問題交由司法
所以面對相關的議題
本板只寫過兩篇相關文章
(請看,特別費除罪案喊卡!;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本板始終認為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皆是歷史共業
本是國民黨實在為求自肥而立下的特別款項
其本質相同只是實施對象不同
要無罪就應該全部無罪
若有罪就應該往後的行政首長及總統比照規格出視明細
因此國務機要費我始終認為交友法律去判決
人民不應為審先盼
然前日阿扁坦承有匯往國外的款項
這才是犯行的證據
當然這最後可以判成是貪污亦或只是申報不實
結果都只是法律問題
但在道德上,這已經是相當嚴重的瑕疵!
自阿扁在黨外時期從政以來
為了民主與自由
為台灣盡了許多心力2
例如創黨、美麗島雜誌的" 爭取百分之擺的言論自由 "
廢除刑法一百條等等3
雖然不全是阿扁一個人的功勞
但若沒有這些民主先進
台灣的現代還是不準集會結社,且沒有言論自由的時代
甚至紅衫軍全都不能上街倒扁
因為這全都違反刑法一百條
然,現在都可以了
即使如此,犯罪一樣是犯罪
尤其對於不問政治的人民來說,貪污是重罪
一句" 這些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就可以得到上百萬民眾的認同
只是,如同我在"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文章中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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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說,中國歷史上政治與貪污就是分不開的事情
並不是我認為貪污是對的
貪污當然是錯的!
只是我認為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糟糕
貪污可以讓一個人或一個家庭有錢三輩子
但是一個錯誤的政策會讓全國人至少受苦一輩子!
若是要極端的區分
一個貪污但是很有執行力、政見都做得到的總統
與一個清廉但是無能、政見處處跳票的總統
我相信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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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黑金政治更是厲害
例如三天前監察院剛開張就開出申報不實的罰單
其中連戰先生在美房產近14億沒有申報
監察院卻只開出10萬元的罰單4
事實上連家的財產至今是個迷
這14億房產也不過是鳳毛麟角
保守估計從連戰父親連震東在台當官到現在連戰
其財產少說也有兩百億5
為什麼一個打過兩次總統大選的敗選人還能有這麼多財產
只不過兩代從政不是嗎?
難道是當官月薪上千萬嗎?
其實這些錢從哪來實在是不言可預
這也難怪為何總是自稱中國人的連戰卻能受到國民黨的尊崇
喻為榮譽主席
因為,國民黨需要他....
回歸正題
比爛並不能使阿扁無罪
更不能讓民進黨往後選舉拿到選票
但是選民應該要知道
貪污,阿扁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原因在於台灣至今仍然沒有通過陽光法案
所謂" 權力會讓人腐化 "
若沒有一套好的陽光法案通過
貪物事件將來也不會根除!
阿扁一生為台灣的民主自由而奮鬥
在權力掌握之下終究難忍對金錢的誘惑
請阿扁在最後關頭能誠實以對
並以己身例子向社會力推陽光法案6.7
以民意令一黨獨大的國民黨儘速通過
不要讓國民黨自己裝清廉提出卻又不讓他通過
這樣對台灣來說
才是真正的民主進步!
1.扁道歉:良心告訴我,不要繼續騙己騙人
2.wikipedia,陳水扁生平
3.wikipedia,中華民國刑法一百條
4.連戰在美14億房產未申報,監察院只罰10萬!
5.連戰的財產
6.維護形象,國民黨團提陽光法案
7.馬英九政見說到" 要盡速過陽光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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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比例潘:如果民主需要犧牲,就讓阿扁成為祭品吧!
馬小九:給所有民進黨支持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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