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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_su  

        圖片出處

 

 

2015/5/29嫌犯龔重安於台北市文化國小隨機割喉殺害一女童1

其殘忍的手法人神共憤、令人髮指

此案件再度引起台灣人民對於死刑及廢死的熱烈討論

2015/6/4法務部長簽署死刑執行令

2015/6/5晚間,台灣六名死刑犯被槍決伏法2

2015/6/5晚間,桃園平鎮發生工程行砍死兩人事件3

2015/6/8下午,高雄攤販老闆持菜刀砍殺客人4

2015/6/9,為萬元賭債,嘉義一男子遭到槍擊5

2015/6/11,新竹一男子於卡拉OK店開槍殺人6

2015/6/11,男大生頻煞車惹毛後方駕駛,遭富少砍斷手腳筋7

 

文章停筆至此,想問各位的是

你覺得死刑真的有嚇阻犯罪之用嗎?

 

死刑與廢死

事實上在台灣是個假議題

死刑被執政者利用為消除民怨、增加民調的方法

而廢死被抹黑為站在加害者一端、

為幫助加害者霸凌受害者及其家屬的邪魔歪道

我一向認為法治國家必須依法行政

既然法律上有死刑存在,則相關單位就必須執行死刑

但,廢死為世界趨勢

相關議題應該深究其背後意義

為何廢死會變為世界趨勢? 是否該廢死?

在台灣或許是明年、十年後甚至百年後該進行的方向

但若只是堅持意識形態互相僵持

則永遠只是停滯不前

 

在台灣,根據法務部民調支持死刑執行的民眾大約佔有八成

如果是總統大選候選人有這種民調出現

應該就是一種躺著選都會選上的概念

由於華人既有之血債血還、殺人償命的觀念

往往遇到極為兇殘血腥的凶殺案時總是引起全民憤慨

紛紛要求政府盡速執行死刑

這種" 全民共識 "讓人不禁去想

如果民眾對於社會議題、監督政府能夠有如此熱烈的討論與熱誠

那這個國家還能不超英趕美嗎?

 

根據法務部調查

支持執行死刑民眾往往有以下的觀點

1.對於窮凶惡極、毫無矯治可能之徒

判處死刑,可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避免以後再次危害社會

不僅一勞永逸而且可以將低政府獄政負擔,符合經濟原則。

2.人莫不畏死,死刑具有警惕與嚇阻作用

且可以平息以及滿足被害人或其親屬的不平心理

符合正義的要求以及社會的感受。

而且,也是對於一般善良國民生命的尊重。

3.我國對死刑的規定已經很少,而且死刑案件特別審慎注意

往往須再三審理確認,死刑誤判的可能性已經降到最低

 

依照上述幾點我們一一討論

關於第一點,重點在於應永世隔離避免在次危害社會

那麼,殺人罪判定後以" 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作為替代方案

不也可以阻止罪犯再次危害社會嗎?

廢死並非一昧同情加害人、並非要求死刑犯都可以放出監獄趴趴走

而是以其他替代方案代替槍決死刑

至於普遍民眾認為

" 我的納稅錢可以讓政府買一顆子彈,但不接受養殺人犯一輩子 "

你應該了解的是,大部分監獄中的罪犯是可以工作自給自足的

例如台南監獄賣的相當火紅的手工蛋捲8

甚至矯正署官網上可以搜尋到的近八百樣的食品、生活用品9

即便大部分重刑犯無法加入監獄工廠進行勞役

即使收支結算下還是浪費了偉大納稅人的稅金

但那比例還是少之又少

又台灣監獄囚犯總共約六萬四千多人

死刑犯人數不到千分之ㄧ,絕大部分都是三年徒刑以下的輕刑犯

死刑犯又何來增加獄政負擔呢?

因此人民應該關注的

應該是要求立法委員提出" 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的配套方案

應該是關注例如政府為何夢想家兩個晚上燒掉兩億五千八百萬稅金?10

而不是一昧的要求盡速執行死刑、死刑犯浪費多少稅金不是嗎?

 

關於第二點,重點在於" 死刑是否真的具有警惕與嚇阻作用? "

除了文章一開始列出的新聞指出

2015/6/4法務部長簽署死刑執行令並在隔天槍決死刑犯後

短短不到半個月發生了多起殺人命案

另外大家印象一定很深刻的

是去年2014/5/21發生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11

諷刺的是,不到一個月前(2014/4/29)

法務部槍決了杜明郎、杜明雄兩兄弟(且此案極有可能是冤獄)

那麼,再請問同樣的一句話

 

" 死刑是否真的具有警惕與嚇阻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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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表出處

 

台灣在2006年後並無執行死刑,而在2010年後恢復執行死刑

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歷年殺人案件的發生件數圖表如上圖

可以得知無論是否執行死刑

台灣故意殺人案件數都在逐年下降

事實上世界各先進國家由於教育提升、社會進步等因素

其殺人案件數趨勢圖都與台灣相同,逐年下降中

由此可知,無執行死刑不會提高殺人案件數

執行死刑也沒有" 顯著 "的嚇阻作用

真正降低殺人犯罪率的,是教育、是社會的進步

並非執行死刑槍決與否

那麼,死刑的確只剩下滿足被害人或其親屬的不平心理

符合正義(民粹?)的要求以及社會的感受

 

 

關於第三點,死刑誤判的可能性已經降到最低

沒錯,可能是已經降到最低,但並非完全沒有

諸如確定冤案有名的江國慶案12

以及可能冤案陸正案、13杜氏兄弟案14

難道正義的人民們認為自己是梟雄曹操的化身

" 寧可錯殺一百,也不縱放一人 "嗎?

您可知道江國慶案獲得國賠一億三千多萬全民買單15

這國賠的金額可供約八十個死刑犯吃喝五十年?

何況,這不只是金錢問題,而是一條無辜的人命

更甚者,殺人兇手還逍遙法外

你不知道他是誰,更無法防範他再次犯案

難道這不是全盤皆輸嗎?

 

 

事實上早已有多篇文章在討論

廢除死刑並不會使殺人案增加、16死刑無法嚇阻犯罪17

台灣早期有十大槍擊要犯的制度

列管的都是窮凶惡極殺人不眨眼的罪犯

警察只要在街上遇到這些槍擊要犯可以格殺勿論

但罪犯們普遍認為上榜相當光榮、增加黑道氣焰

且" 反正都是死,再多殺幾個也沒差 "的心態

在追捕的過程中常造成更多民眾甚至警察的死傷

因此最後警政署廢止了此制度

而去年也聽到殺人犯鄭捷説

" 不想活不敢自殺,多殺幾個才會判死 "18

死刑,非但無法嚇阻犯罪,反而變成了殺人者犯案的理由

這難道不讓人有所省思嗎?

 

在多年的努力下

台灣去除了對兒童的體罰、設立了家暴防治法

在學校老師也避免使用體罰

這是由於打罵(以暴制暴)教育並非好的教育

因為人是一種學習的動物

(老師可以大欺小,孩子就會學習強欺弱,可能導致未來的行為問題)

這也是為何以往槍決死刑犯也都是事先公告甚至現場轉播

但現在都限制拍攝(因為人會學習)

如此看來防治殺人的國家法制,卻以殺人來喝止殺人犯罪

豈不令人莞爾?

 

沒有人願意看到兇殘的死刑案發生

若是不幸發生,那一定是椎心之痛

以一顆子彈換一條人命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但死囚的性命逝去不代表社會上諸多問題就得以解決

死囚的生命也許能稍稍安慰被害家屬的心情

但卻無法療愈被害家屬的心理傷害、也無法給予任何補償

我們該談論的並不只是死刑或是廢死

而是該討論何種配套措施能讓死刑犯發揮最大作用以弭補受害家屬?

或是深究犯案者的犯案動機

例如他們口中的找不到工作想吃牢飯?

(房價、物價、貧富差距等社會問題)

想自殺所以多殺幾個人才能判死? (精神疾病或是弱勢關注的問題)

殺死同學就可以拿到他的3C大平板? (教育偏差問題)

從電視上學習犯案手法?

(媒體是否對殺人案件過度巨細靡遺的報導? 媒體管理問題)

如果你關心殺人罪判死與否?

那更應該花時間去關心社會議題及監督政府施政

因為真正了解犯罪動機並解決其根源才是有效杜絕犯罪的方法

 

願台灣社會治安更加良善

 

1. 2015年台北市文化國小隨機殺人事件

2. 2015/6/5,法務部執行死刑,六囚伏法

3. 平鎮工程行砍殺兩人,嫌犯父母墳前投案

4. 買賣爆口角,老闆持刀砍客人

5. 為萬元賭債,嘉義一男子遭到槍擊

6. 新竹一男子於卡拉OK店開槍殺人

7. 男大生車速慢、頻煞車惹毛後方駕駛,遭富少砍斷手腳筋

8. 台南監獄手工蛋捲訂購網

9. 矯正署近八百樣產品一覽表

10.夢想家演出兩個場次耗資約兩億五千八百萬元

11.2014/5/21,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

12.江國慶案

13.陸正案

14.杜氏兄弟案

15.江國慶案,國賠一億三千多萬

16.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

17.死刑難以嚇阻犯罪

18.鄭捷: 不想活不敢自殺,多殺幾個才會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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