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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多年以前, 無論大大小小選舉,
候選人總會舉辦政見發表會, 訴說自己的政治理念,
或是公開的候選人辯論會,
然現下只剩下互相抹黑, 揭弊大會,
各位宣稱愛這塊土地的候選人,
你們是為了實現政治理念, 為了爭取人民福利而選舉,
還是為了要反對, 阻撓別的黨派而選?
甚至應該問, 你們是為了揭發對手的黑暗面而存在的嗎?
如此互相伐達只是讓大眾知道, 你們都是那樣不好,
真正該做到的事, 為民喉舌, 你們盡了多少力?
請將你們的牛肉端出來, 不要只有政治口水.
例如重要的公投,
總是不少人在問, 我想討黨產, 我也想反貪腐,
然就算討黨產公投過關, 想問問民進黨, 要怎麼討黨產?
即便真的討到了黨產, 將用於何處?
同樣的問題問國民黨,
即便反貪腐公投過關,
要怎麼反貪腐?
當然目前國民黨根本就是拒領公投票,
相信要怎麼反貪腐, 他們壓根沒想過?
何況目前台灣連監察委員都沒有, ( 註一 )
要怎麼反貪腐?
或許一個候選人提出了政見, 還必須考慮他到底能不能達成,
但是一個幾乎不發表政見, 只會攻擊對手的候選人,
我們怎麼能將寶貴的選票投給他呢?
各位愛這片土地的台灣人,
請善用自己的選票,
選出一個有理想有抱負, 提出好政見的候選人,
而不要投給只會報料, 不問民生的候選人,
我們需要的是為民喉舌的立委,
而不是只是需要一個國家偵信業偵探.
註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B%A3%E5%AF%9F%E9%99%A2
監察委員
監察院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最高監察機關,
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監察院由委員二十九人組織而成,
監察委員之中一人任院長,一人任副院長,任期六年。
憲法第七次修正後改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2004年底,陳水扁總統提名之監察院正副院長人選與監察委員
遭到國親聯盟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凍結,無法排入議事程序,
導致目前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至今都處於缺位狀態。
關於立法院不將此案排入議事程序是否違憲,司法院的大法官會議
公布釋字第 632 號解釋,認定其行為牴觸中華民國憲法,
要求立法院進行適當處理。
ps. 監察院末代院長
國民黨錢復(1999.2.1-2005.2.1)
後言:
只因監察院長將由藍轉綠,
竟不惜違憲, 如此心胸狹小的政黨, 你信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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